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3日10:00至2022年1月31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17/05)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延安路260号江天花园13号楼1单元2层2号房屋。
建筑面积:111.50 m²。规划用途:住宅用房
一、(二拍)协议价:40万元,变卖价:40万元,预交款:40万元(含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接受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且该标的物在2022年1月28日18:00后停止接受预约)。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59166或访问公司网址http://www.sfupw.com/自助预约。
三、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价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变卖。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及现场清场。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成交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税、费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再从变卖款中优先向买受人支付垫付款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变卖价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日前全部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充高坪支行,账号:9558852315001410991)买受人转款时请备注本标的物执行案号:(2021)川1303执恢302号顺庆区延安路260号江天花园13号楼1单元2层2号变卖案款。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价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9959166;1838295117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817-3312765;
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14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